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刘新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新齐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子收受他人财物,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经商谋利,收受礼品、礼金;
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执纪审查工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新齐
开除党籍处分,
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收缴其违纪所得。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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