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民早已拥有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每人最高可获赔13万

央广网厦门9月18日消息(记者陈庚)记者从厦门保监局获悉,厦门市政府早在2009年起就统一出资为厦门全体居民和农村住户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农村住房统一保险。

厦门市户籍居民、有暂住证的居民和没有暂住证的全日制学生,如果因为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以及飞行物体坠落等导致人身伤亡及医疗费用损失的,每人最高可获赔13万元,其中医疗费用最高理赔1.3万元。农村住户因为自然灾害、飞行物体坠落、外来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造成居住房屋和室内财产损失的,每户最高可获赔1.6万元。如果相关居民和农村住户因为这次强台风“莫兰蒂”造成上述损失的,可向人保厦门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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