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
“无证施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无证施工”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一、排查范围及方式
(一)排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排查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各类所谓“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开工建设。
(二)排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排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各县(市、 区)住建部门要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全面摸清底数。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逐一排查核实,重点核查项目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排查发现的无证施工项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坚决停工整治。对排查发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项目,必须立即下达停工通知,责令停止施工。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手续完善前一律不得复工。
(三)依法从严查处。对无证施工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四)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对无证施工项目,必须责令停工并限期整改,跟踪督促建设单位完善施工许可手续,绝不能一罚了之、以罚代管。对拒不整改、继续施工的,依法从重处理。同时,要主动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及属地街道(乡镇)共同采取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必要时可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限制市场准入、实施信用惩戒等手段,确保整治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各县 (市、区)住建部门完成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全面排查,建立无证施工项目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对排查发现的无证施工项目逐一整治,下达停工通知,依法查处, 督促补办手续。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8月1日起)。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已整治项目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必须深刻认识“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扛起行业监管的政治责任。无证施工是重大风险隐患点,绝不能放任不管。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将进行约谈、通报。
(二)彻底排查,不留死角。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全覆盖、无死角巡查机制,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项目、不留一处隐患。
(三)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对无证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该追责的追责。决不能出现无证施工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无证施工”项目,除严肃追究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外,将同步追究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含台账)书面报送市资建局。市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对监管不力、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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