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咱们都是老乡,跟着我操作投资虚拟币,稳赚不赔……”面对老乡马某某的诱惑,李某某动了心,短短三个月被骗51万余元。近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马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2025年2月,马某某通过微信群聊结识被害人李某某,以同是湖北老乡为由套近乎,多次邀请其出入高档场所消费,并通过微信展示大额转账截图,营造“富豪”人设。李某某很快被蒙骗,认定这位“老乡”是“特别会赚钱的人”。
2025年7月10日,逐步取得李某某信任后,马某某声称有个高回报的虚拟币投资项目,邀请李某某投资。李某某按马某某指示下载相关软件,并在多个平台贷款,将贷来的钱转给马某某“投资”。马某某承诺一共投资六条线:首条线交71700元保证金,每天返717元,返还周期一年;另外五条线是每10万元,每天返800元,返还周期也是一年。当晚,李某某合计向马某某转账7.17万元,之后又在马某某的诱导下网贷了50多万用于投资。
初期,李某某仅收到第一条线的15天返利共10755元,其余五条线从未返利,只陆陆续续转了大概10万元还了贷款。此后,马某某以“账户被冻结”为由拖延,直至将李某某拉黑,李某某察觉被骗后报警。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发现,短短三个月,马某某就诈骗李某某51万余元。此外,马某某还以同样方式诈骗被害人张某某91万余元,累计诈骗金额高达143万元。
近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马某某提起公诉,经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向被害人李某某退赔人民币51万余元、向被害人张某某退赔人民币91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虚假投资理财诈骗通常分四步——发布虚假投资信息、聊天获取信任、诱导小额试水获利、加大投入后卷款拉黑。投资理财请认准银行、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正规途径,切勿轻信“稳赚不赔”“高回报”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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