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拟对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

6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起草了《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出,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微短剧、二类微短剧和三类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

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额度较大或者主要剧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内容的特殊题材(以下简称特殊题材)的微短剧。

二类微短剧是指投资额度相对不大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

三类微短剧是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分类标准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制定,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通知原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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