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升法院干警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切实保障诉讼群众和全院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4月16日,荆州市红十字会走进荆州市人民法院,捐赠一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并举办初级救护员培训班。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段文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出席活动。

捐赠仪式上,段文华表示,在司法机关配置AED并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是落实“平安荆州”建设、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举措,希望法院管好、用好这台“救命神器”,在关键时刻能真正发挥作用。

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童鹏程致辞,对市红十字会的善举表示感谢。他指出,法院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人员流动密集,提升应急救护能力十分必要。市法院将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管养,确保AED时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努力打造安全、健康、有温度的机关环境。

双方共同签署了《AED设备管理使用协议》。随后,段文华宣布市法院初级救护员培训班正式开班。

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为市法院50余名干警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初级救护员培训。培训采用“理论讲解+实操演练+严格考核”模式,内容涵盖心肺复苏(CPR)、AED使用、气道异物梗阻急救、创伤救护等实用技能。参训干警学习认真,全员通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成为市法院首批持证初级救护员。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培训真正掌握了急救本领,今后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突发情况,将敢于出手、科学施救,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贡献力量。
此次活动的举办,是荆州市红十字会推动急救资源向重点行业延伸、构建“救在身边”生命守护网的重要实践。红十字会不仅是设备的提供者,更是急救理念的传播者、急救技能的赋能者。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持续深化应急救护“七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军营)工作,推动形成“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共识,让红十字精神在每一次及时施救中闪耀光芒,为守护荆州百姓的生命健康贡献红十字力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