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喻先生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住房和户口都是经开区的,小孩现在经开区读7年级,下半年我们回沙市工作,想把孩子接到沙市读书,但是经开区对口的初中都很远,想问能不能就近在实验中学(燎原校区)读书呢?
沙市区教育局回复:
按照2025年招生政策,沙市区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即转学插班)在规定时间现场登记,由区义教招生办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登记时需监护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房产证明(因返乡、随迁等原因申请就读的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具有独立房产,其房产办理日期截止2025年6月20日)。
无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区6个月以上的属地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1年以上沙市区社保缴费证明、经商或务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人需是监护人本人)、近3个月水电使用凭证。
②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
③国网学籍号。
④成长手册或已完成上学期学习证明材料。
⑤出生证。
对于有沙市区居住证,但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区外中心城区(包括荆州区、经开区、文旅区、高新区)拥有房产的,不接收在沙市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因城区学位容量等原因,户籍在荆州区、经开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和沙市乡镇,但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无房产者不接收在沙市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具体招生政策以2026年沙市区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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