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 在行动】洪湖法院以“调解-履行-撤诉”闭环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江汉风报道:近日,洪湖市府场法庭调解一起涉及设备质量问题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调解达成协议、案款及时履行、原告主动撤诉的良好效果。

2024年9月,原告武汉某公司向被告洪湖某设备公司购买一批设备,设备投入使用后不久,原告与被告交涉设备质量问题,但双方未能谈妥,后原告单方面将存在问题的设备退回给被告,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原告以被告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府场法庭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并赔偿其他损失。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到设备存放地点现场勘验,直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及案涉设备的实际情况。经过详细的沟通和勘验,承办法官认为,案涉设备质量等专业性问题,需经过鉴定程序,而案涉标的金额较小,鉴定费用却不菲,鉴定不仅会加重当事人的负担,还会对双方后续合作产生负面影响。充分考量这些因素后,承办人从实质解纷的角度出发,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能达成和解。

为尽快解决双方争议,承办法官组织开庭审理,经过审理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从法律、事实的角度,细致分析鉴定存在的风险和成本,引导双方理性思考,及时止损。在办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将剩余零配件退还被告,被告向原告退款11万余元并已履行完毕,案件办理得到双方满意,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次案件的妥善化解,既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了企业诉累,又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持续优化了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陈国静/编辑:杨尹/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张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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