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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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查〈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荆州市要整体保护“四面环山、江汉平原、古水汇聚”的大山水格局和楚纪南故城、郢城、荆州古城和沙市历史城区组成的城市发展格局。重点保护荆州古城城墙和“荆沙双城”的历史格局,保护荆州古城历史城区的城郭格局、关厢格局、古城轴线、视线通廊及历史街巷;保护沙市历史城区“沿江带状展开”的总体格局、生态景观廊道、历史河道空间和传统历史街巷。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及周边建筑高度和景观视廊,合理统筹老城新区布局,加强历史城区内基础设施更新,完善公共服务和综合防灾体系。要加强对城址环境、大遗址、古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工业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
三、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保护规划》予以公布,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依法实施保护管理。省住建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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