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了5棵树,结果摊上事了!

近日,公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斗湖堤镇三袁社区,对一起擅自砍伐城市绿化树的当事人正式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几天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社区反映,辖区内有5棵生长多年的柳树遭到严重破坏。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这些柳树被人为进行了“截干”,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中队长郑杰:“依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修剪或砍伐城市树木,像这种规模的作业,必须事先向园林部门报备审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擅自损坏城市绿化。”

据了解,当事人之所以动手砍树,主要是因柳树春季飞絮影响生活环境,心存“自家门口自己作主”的误解。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指出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即便是修剪城市树木,也必须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砍滥伐不仅无法根治飞絮问题,还将面临高额罚款。

当事人表示:通过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社区上门普法,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大家以我为戒,遇到树木问题找相关部门,千万别自己动手。

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表示,针对市民反映的遮光和飞絮等诉求,已建立规范的响应机制,市民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由专业人员进行科学处置。

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园林养护股股长刘振:“市民反映的飞絮、挡光问题能够理解,但私自砍伐绝不可取,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触犯法律。请大家记住:只申请,不私砍。通过社区或政务热线反映合理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修剪。城市的绿荫,需要大家共同守护。”

城市绿化树木不仅是景观,更是重要的生态基础设施。相关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深入社区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市民树立“爱绿护绿”的法治意识,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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