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拉车门”碰运气?48小时被警方追缉归案!

不撬锁、不爬墙

轻轻一拉,洗劫光光

“拉车门”

这种无技术、无门槛的作案方式

被称为“零成本”“开盲盒”式盗窃

12月8日上午10时许,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接辖区群众龚大爷报警,称其停放在瓦池河社区旁某超市门口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内现金被盗,请求警方处置。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了解,龚大爷于12月7日下午5时许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该超市门口充电,12月8日上午10时许准备取车时,发现放置在驾驶位上的黑色斜挎包内150元现金不翼而飞,遂报警求助。

为快速锁定嫌疑人,民警随即调取案发时段周边公共视频及商铺监控,发现12月8日凌晨5时许,一名中年男子沿该路段逐一拉拽停放在路边车辆的车门,行至龚大爷的电动三轮车旁时,成功拉开车门并进入车内翻找,片刻后盗走挎包内现金,随后边清点现金边缓步离开现场。结合该男子作案手法娴熟的特征,民警推断其极有可能系有盗窃前科人员,随即在县局侦查中心的技术支持与协作下,全面展开追踪研判工作,最终锁定该男子为多次盗窃前科人员胡某。

12月9日下午1时许,经进一步精准研判,民警锁定胡某正在辖区孱陵大道某小区附近活动,立即赶赴现场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经询问,胡某对其于12月8日凌晨5时许,独自流窜至瓦池河社区旁某超市门口,趁无人看管之机,拉开龚大爷停放的电动三轮车车门实施盗窃,盗走车内斜挎包中150元现金用于个人挥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胡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提醒广大群众:

停车后务必锁好车门、关闭车窗,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贵重物品及现金切勿留在车内,即使短暂离开也需随身携带;

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覆盖、有人看管的正规区域;

发现可疑人员徘徊、拉拽他人车辆等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110报警,警方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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