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法院:创新“预警+调解+修复”机制,全流程治理执行难题

江汉风报道:监利法院执行局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以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为突破口,创新“预警+调解+修复”全流程信用治理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贡献司法智慧。

严控增量,设立前端预防机。巧用“信用预警”,在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前,向被执行人送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通过提前告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给予被执行人15天宽限期。上半年,2家收到预警的企业均在期限内主动履行,实现“零强制、全履行”的良好效果。同时,执前调解提质效,对前置涉企执行案件开展督促履行、执行和解、案件分流工作,推动涉企执行案件矛盾化解关口前移,13件涉企纠纷化解在“执行前”。

中端优化,审慎纳入失信名单首先细化失信认定标准,区分主观恶意失信与客观履行困难,建立“可改正事项清单”,对首次轻微失信企业,优先适用信用修复承诺制度。其次推行分级惩戒措施 ,根据失信严重程度实施阶梯式惩戒,分为红色、黄色、绿色三级。红色为严重失信,依法从严惩戒;黄色为一般失信,暂不公开,仅限制部分权限;绿色为临界失信,给予1个月宽限期,履行后不纳入名单。

后端疏通,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首先简化信用修复流程,对已履行义务的企业,本院积极配合出具修复证明,或及时送达结案通知书,以恢复企业信用。对于企业申请出具修复证明,尽量简化流程,修复申请尽量简约。其次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对于企业申请屏蔽失信信息,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屏蔽。今年上半年,法院累计为280家企业屏蔽失信记录,出具修复证明2份,帮助“诚而不幸”的企业重返市场。

见习记者:周安一 通讯员:舒文霞/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见习记者:周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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