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A公司一笔数十万的货款迟迟收不回, B企业因资金链紧张一再拖延。江陵县人民法院推进“阳光执行”,通过一张“财产告知表”促成纠纷事心双解。
“工人的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A企业负责人焦急万分,向江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恰逢江陵法院全力推行“阳光执行”先行试点改革工作,从立案窗口递交材料开始,法院工作人员就清晰告知流程,让他原本忐忑的心,安定了不少。
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调查,发现B企业有正在施工的机械设备。如果直接查封、扣押、拍卖,不仅会使B企业项目停摆,彻底丧失偿还能力,还可能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法院决定采取“活查封”措施,即只限制设备的转让、抵押,但不影响其继续使用创造收益。这一举措既保全了申请人的债权,又为被执行企业留下“生路”。
最让A企业感到“阳光”的是一张《财产状况告知表》。这是江陵法院“阳光执行”的一项创举。这张表格清晰地列明法院已控制的财产详情、措施期限和法律后果。
“现在有了这张表,心里一下有底了,知道法院在实实在在地为我们办事。”这张小小的告知表,彻底解决“案件在执行,但钱在哪,房在哪不知道”的痛点,让执行过程从“暗箱”走向透明,极大地增强当事人的信任感。
在法院的压力与善意并举下,B企业负责人主动联系法院,并与A企业达成分期协议。第一笔款项很快到账,既解了A企业的燃眉之急,B企业项目也得以继续运营。
江陵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不仅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更通过人性化的执行方式,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