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这笔钱拿到手,我终于能重新装修房子了!”收到赔偿款到账的通知,这起让张先生心力交瘁两年的新房粪水浸泡索赔案,在江陵县人民法院“阳光执行”专项行动中迎来圆满结局。
两年前,张先生精心装修的新房尚未入住,就因物业公司疏于管道维护,遭遇粪水倒灌。污水漫过地板、浸透墙体,刚定制的衣柜、新铺的实木地板泡得发胀变形,十余万元装修成果毁于一旦。协商无果后,他诉至法院,历经一审胜诉、二审驳回物业公司上诉,胜诉却成了“法律白条”——物业公司以“公司资金紧张”“需内部审批”为由,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
今年,江陵法院 “阳光执行”专项行动启动后,该案被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资金信息,依法冻结物业公司账户。面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躲猫猫”拒不配合,执行干警直奔公司办公现场,拿出财产查控清单和拒不履行的法律条文,严肃告知:“若仍拖延,不仅账户会被长期冻结,公司还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影响经营信誉!”
物业公司意识到不履行赔偿义务后果的严重性,全额缴纳赔偿款。执行干警没有丝毫耽搁,当天就将款项划转至张先生账户。
这起案件的执结,是“阳光执行”专项行动的缩影。江陵法院执行局始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行动,破解“执行难”,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纸上”落到“实处”。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张倩 刘姣/编辑:朱佳敏/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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