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9月23日,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法庭走进洪湖天立中学,以“远离校园欺凌,法律护航成长”为题,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法官重点解读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特点,欺凌者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以及面对校园欺凌应当怎么做等核心议题,并结合真实案例,以案说法,用生动的语言剖析霸凌行为的恶劣性质及法律后果,传递 “拒绝校园霸凌,共建和谐校园”的理念,引导学生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努力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法官告诫同学们,校园欺凌绝非“孩子间的嬉闹”,施暴者和受害者均会付出沉重的代价。面对校园欺凌应当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三不”: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冲动的施暴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新滩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以法治副校长为抓手,深入推进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更加多元化、更贴近学生的普法形式,将法治种子“播”进校园,“种”在孩子们心中,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宁,让孩子们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陈国静/编辑:朱佳敏/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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