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货款还拖延,江陵法院精准执行暖民心

江汉风报道: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通过精准施策、强力攻坚,为群众追回货款,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起普通货物买卖交易中,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货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经法院审理,判令被执行人李某支付货款109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法律文书生效后,张某多次联系李某,但对方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启动财产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等财产全面调查,但其账户金额不足以覆盖执行标的额。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协商,李某多次找理由试图继续拖延支付尾款。执行法官迅速改换工作方式,精准找出被执行人法律盲点,严正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后果。在执行法官多重压力和心理攻势下,李某主动与张某协商,并筹措资金,将全部执行案款履行完毕。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执结。

江陵法院将继续推进“阳光执行”先行试点改革工作,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王雨琪/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张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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