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法官,我把房贷还清了,可前妻就是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只能找你们帮忙!”近日,一件因离婚后房屋过户引发的纠纷,江陵县人民法院阳光执行让房屋过户“落地”。
申请执行人张三与被执行人李四(化名)此前经江陵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中清晰约定,双方共有房屋归张三所有,后续剩余房贷由张三偿还。然而,当张三按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李四却拒不配合过户。张三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尝试与李四沟通,可李四情绪抵触,刻意回避,导致案件推进陷入僵局。为尽快帮张三实现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要求协助将房屋过户至张三名下。
然而,因该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首次前往房产登记部门时,又因部分材料欠缺未能成功办理。执行法官针对所需材料清单,逐一指导张三补充完善,顺利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将房屋正式过户至张三名下。
江陵法院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不仅高效解决张三的“急难愁盼”,更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肖厢钟/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