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让新时尚变成好习惯

江汉风报道:从发放30000个专用厨余垃圾桶的“两桶一袋”模式,到742座高标准垃圾分类亭的“撤桶并点”;从“有害换有用”的创意活动,到“党建红引领城管蓝”的基层治理创新……自2019年以来,荆州市各级各部门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今年4月,在住建部全国城市垃圾分类综合评估通报中,荆州2024年度垃圾分类工作一跃成为“成效明显”城市之一,全市正展现出遍地开花、各具特色的发展态势。

从机关到社区

让垃圾分类宣传走进千家万户

根据荆州市城管执法委统一安排,近日,沙市区垃圾分类新型推广活动全面启动。活动以“两桶一袋”为核心模式,走进楚天都市佳园、朗园、诚园、荆州碧桂园、碧桂园中央公园、特发幸福里、张沟悦府、金辉楚越云著、景湖美林湖畔共9个示范性大型住宅小区,将荆州市城管执法委配发的16000个专用厨余垃圾桶全部发送给辖区居民,按“两桶一袋”的标准,实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改造,进一步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参与度和准确率。沙市区通过免费发放专用厨余垃圾桶,减少生活垃圾混合丢弃现象,帮助居民轻松、准确完成日常分类,确保垃圾分类知识“送到家、做到位”。

监利市城管部门也有新举措。该单位根据“全国水稻第一市”的特点,确定了以“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突破口,城区和机关齐头并进的实施策略。同时,该县邀请环卫工人扎扎实实走进各小区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在细处落在实处。

“有害换有用”绿色行动进社区。松滋市重点抓有害垃圾宣传工作,在志愿者的引导下,居民用废旧电池、过期药品、废弃油漆罐等有害垃圾,置换环保袋、垃圾袋、纸巾等实用物品。这一活动有效降低了有害垃圾对环境的潜在威胁,提高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和参与度。

从源头到处理

让垃圾通过分类“变废为宝”

从规划建设上引导居民养成习惯。当前,荆州市中心城区正全面推行“撤桶并点”生活垃圾管理模式,今年将完成742座高标准垃圾分类亭的改造。截至目前,荆州区100座高标准垃圾分类亭选址已全部完成,其中33座建成并投入使用,剩余67座正加紧施工,预计10月底全部投入使用。“撤桶并点”有效解决了以往垃圾桶分散导致的异味滋生、细菌传播、视觉污染及监管困难等问题;而分类亭配备专人引导居民定时、准确投放,还实施定时清运,确保分类垃圾实现闭环处理。荆州区城管执法局通过科学布局和持续宣传,正推动居民从“嫌麻烦”转向“自觉投”。

让看似无用的垃圾,通过分类处理成为宝贝。江陵县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模式,让垃圾变废为宝。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县农村99个行政村、18个社区、2个渔场均实现“三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自然村组458个,覆盖率为55.58%。

石首市也推出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垃圾分类模式。城区推行“四分三合二专一上门”模式,农村则推行“一坑两桶三上门”模式。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入户大走访行动,走进居民家中、沿街商户,听取社区居民对城市管理的相关意见建议,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发放垃圾分类垃圾袋。目前,城区78个公共机构与小区、农村86个行政村开展分类,创建1个省级示范社区、13个示范村,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制度体系。

从小事情到大文明

垃圾投准地方需协同发力

荆州市不断完善设施体系建设,中心城区布局可回收物“点、站、场”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到今年年底前,荆州市中心城区计划完成800个可回收物“一袋式”投放点铺设任务。目前已建成5500平方米的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150平方米的有害垃圾暂存间,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8月底,荆州中心城区共开通运营可回收物智能箱386台,收集可回收物800余吨,收集有害垃圾约400千克。

荆州市先后出台实施了《荆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荆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在1056个小区、1700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2个社区被评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025年8月29日,2025年度荆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暨金牌讲师评选启动仪式举行,来自全市各级各部门约200人参加活动,标志着荆州市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全面深化推进的新阶段。

荆州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明显,但仍面临诸多挑战。比如群众认知度和习惯养成不足是普遍问题,部分群众不理解、不习惯,觉得没必要;资金保障需进一步加强,问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等。

面对挑战,荆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扩大覆盖范围,让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风尚。硬件设施的完善、政策体系的建立、特色模式的探索,都为荆州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坚实支撑。尽管前路仍有挑战,但荆州正在探索一条符合本地特色的垃圾分类之路,让“新时尚”逐步转变为市民自觉的“好习惯”。

(记者:王晓艳 通讯员:窦胜/编辑:向倪僮/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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