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提升殡葬便民服务水平
满足群众基本治丧需求
现将公安县殡葬服务中心
殡仪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公示
政府定价服务项目
监制部门:公安县民政局、公安县财政局、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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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符合公政办发〔202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对象,实行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并减免3天内殡仪服务中心吊唁厅租赁费用及免费赠送普惠指定款骨灰盒1个。
常规延伸服务自选项目
监制部门:公安县民政局、公安县财政局、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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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延伸服务自选项目
监制部门:公安县民政局、公安县财政局、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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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环节及收费项目流程图

公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殡仪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说明
一、文件依据
1、《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
2、《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殡葬服务机构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25〕3号);
3、湖北省标准化学会团体标准T/HBAS 072—2024《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指导目录》;
4、《公安县特困群众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方案》(公政办发〔2022〕2号);
5、《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安县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发〔2023〕1号);
6、《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县民政局关于公安县殡仪馆搬迁过渡阶段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公发改价字〔2025〕19号)。
二、普惠范围
1、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象:
在公安县殡葬服务中心火化的下列人员可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一)具有公安县户籍的居民;
(二)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等需政府认定供养的特困人员;
(三)享受抚恤补助经费的优抚对象。包括: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因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参战退役人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人员、烈士子女;
(四)百岁(含百岁)以上高龄老人、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的烈士和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三留守人员;
(五)享受计划生育特扶政策的人员;
(六)驻县部队现役军人;
(七)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导致死亡的人员;
(八)经公安(司法)部门确认并同意火化的无名遗体;
(九)不属于政策法规界定的火化范围但却自愿选择火化的少数民族人员。
2、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及标准:
(一)遗体(骨灰)接运费;
(二)3天内遗体冷藏(冻)存放费;
(三)普通火化的遗体火化费;
(四)三年内的骨灰寄存费。
补充说明:对符合《公安县特困群众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方案》(公政办发〔202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对象,实行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并减免3天内殡仪服务中心吊唁厅租赁费用及免费赠送普惠指定款骨灰盒1个。
三、服务项目具体说明
1、基本服务项目已进行全民减免,重要延伸服务项目由政府定价。
2、常规延伸服务项目和其他延伸服务项目均为殡葬服务中心自选项目,由丧属自主选择。
四、退费及监督备案
(一)退费:家属在殡仪馆办理丧事期间,若购买丧葬用品未使用,随时可以更换或退费。
(二)监督备案: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由公安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监制。价格监督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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