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推动建立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

江汉风报道: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向全市25个市直执法单位与17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讲述分析法院近年审判中行政机关在诉前、诉中主动自查问题,达到实质解纷的典型实例。

据悉,在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中,洪湖法院入选“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此次项目主要是通过建立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推动涉诉行政机关依法自行纠错,增强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主体责任,助力行政机关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据介绍,行政机关自查自纠的过程,往往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政府法制的温度。比如,在不动产登记、户籍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中,行政机关通过自查发现执法瑕疵后,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可能是一场坦诚的座谈,解释政策初衷;可能是一次流程补正,弥补程序疏漏;也可能是针对诉求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让当事人从“奔波维权”变为“被重视、被倾听”。

洪湖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用法治框架内的灵活与温度回应诉求,不仅化解了具体纠纷,更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与关怀,进而增强对政府的信任,这正是法治温度最生动的体现。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陈国静/编辑:向倪僮/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张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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