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荆州,通过这项考试可获最高3000元奖励!

近日,荆州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正式印发《荆州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推出一系列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扶持激励措施,旨在吸引、留住、用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全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办法》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看看

1

应纳尽纳、基层优先

一是拓宽激励范围。《办法》激励对象既包括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拥有全日制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学历的人才,又将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劳务派遣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以钱养事”人员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纳入。

二是引导扎根基层。通过学历奖励、实习推荐等举措,吸引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投身村(社区)等基层一线,为基层治理注入专业力量。保障基层待遇,明确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设立专门的职业津贴,优化岗位晋升通道。

2

突出重点、多维激励

一是鼓励考证提能。设置考证激励,对首次获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初级1000元、中级2000元、高级3000元);设置职业津贴,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后按初级100元、中级200元、高级300元每月发放职业津贴。

二是鼓励职业成长。设置学历激励,对在荆州市就业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本科2000元、硕士3000元、博士5000元);设置晋级晋档,对纳入“四岗十八级”管理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获取初级、中级证书的,岗位等级晋升年限分别缩短半年、一年,获取高级证书的,晋升1个岗位等级。

三是鼓励争当先进。对获得国家、省级社会工作类个人荣誉的,分别给予国家级8000元、省级3000元行业先进激励。定期开展“最美社工”宣传活动,给予每名“最美社工”3000元激励,树立行业标杆,大力营造尊重、爱护社工人才的社会氛围。

3

畅通渠道、搭建平台

一是拓宽专业发展路径。引导各专业领域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推动民政、司法、教育、卫健等有社会工作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持证人员纳入职称评聘优先推荐范围,实现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完善相关晋升机制。

二是厚植人才发展土壤。为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提供实习机会,为来荆就业社会工作人才做好相关保障。明确市、县两级社会工作部门将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纳入年度工作安排,提供系统性、专业化的教育培训。鼓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依法参政议政,优先推荐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4

汇聚合力、推动实施

一是党委统筹协调。明确由市委人才办进行总体指导,市委社会工作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整体统筹协调,推动《办法》有效实施。

二是部门各司其职。市委人才办、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行业先进、“最美社工”等激励的申请工作,相关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市人社局在职称评聘、职业资格认定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税务部门落实个税扣除政策。

三是属地贯彻落实。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担”资金保障方式,“考证激励”“学历激励”资金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职业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予以保障,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考执行。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功能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和相关部门作为执行主体,负责属地内政策宣传、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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