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联动聚力,十年鱼池租赁纷争终化解

江汉风报道:近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深入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区,与洪湖法院联动化解一起涉鱼池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同时一并实质性处理其他类案4件。

2015年黄某租赁某医院名下渔池,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分期付清。至2022年中旬,黄某仍未按期支付租金,某医院向黄某发出履行合同告知书,黄某拒不交付。医院向黄某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要求其退出租赁渔池,但黄某拒不退出,某医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到,某医院的租户中除黄某外还有二十余人同样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租金,因渔产养殖与租户的生活息息相关且涉及人员众多,洪湖市大同湖法庭收案后立即启动调解工作,但黄某拒接电话、拒不见面,调解工作难以推动。大同湖法庭根据查明事实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解除双方间租赁合同、腾退鱼池并支付租金。黄某不服提起上诉。

案件移送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二审承办人抓住黄某主动联系法院的关键点,从“情”与“法”双重维度耐心沟通。大同湖法庭组织某医院与黄某及其他四名租户到法庭“面对面”调解,敲定最终调解方案,五名租户当场补齐全部租金,租户纷纷表示回去让其他租户尽快补交租金安心养鱼,某医院也提交撤回起诉申请。

该案中,两级法院通过联动有机衔接、双向发力,高效凝聚解纷合力,以点带面彰显司法权威,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陈国静/编辑:张倩/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张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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