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7月5日,荆州市公安局高警洪湖大队民辅警在辖区洪湖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成功查处一辆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行为的小型轿车。
当天晚上8点多,荆州市公安局高警洪湖大队民辅警在 S13 武监高速洪湖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期间,一辆车牌号为鄂 D****8 的小型轿车驶近执勤卡点,执勤民警当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查询发现该车辆存在长期未年检的违法情况。当要求车主吕某堂出示保险单和相关证件时,吕某堂表示未携带驾驶证,且车辆没有购买保险。进一步查询后,民警发现其驾驶证已过期 4 年,早已被依法注销,吕某堂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面对事实,吕某堂承认了违法事实,表示是因自己粗心大意,忘记及时对驾驶证进行年审才导致被注销。随后,执勤民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求其在 15 日内到高警洪湖大队接受后续调查。
(记者:彭军 通讯员:魏宇/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媛/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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