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记者近日获悉,为深入贯彻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公安县完善体制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源治理工作,建立移动污染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和负面清单,形成“排查、整改、监管”工作闭环,各项移动源防治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自2023年以来,公安县组建了公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源治理攻坚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源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与任务,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均制定具体措施。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对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求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车辆尾气排放超标及时整改、严禁上路营运。并深入到各机动车辆检测和维修企业,对未按规定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作业不按规定采取过滤和净化措施的行为,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2022-2024年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汽油车和老旧营运车辆828辆(2022年116辆、2023年285辆、2024年427辆)。
工作专班聚焦68家汽修企业,重点核查烤漆房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密闭喷涂工序,督促企业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坚决遏制露天喷涂、VOCs直排等违规行为。聚焦用车大户,开展移动源治理专项检查,督促32家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建立运输电子台账、完善车辆尿素添加和维修使用记录;对63家运输企业车辆添加尿素的台账进行核查,并要求企业对移动源货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进行整改,对34台逾期未检验车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实行交通、公安、环保三方联动,在主要道路开展路检路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货运车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渣土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撒漏、超载、冒载等现象,严厉打击非法渣土车营运行为,共检查货车834辆,查处抛撒车辆114辆。
(记者:赵叶秋 通讯员:杨远/编辑:向倪僮/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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