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酒驾醉驾肇事风险,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近日,荆州交警持续开展酒驾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三大队杨场警务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辅警严格按照勤务规范要求携带警务装备,规范摆放反光锥筒,使用快速酒精测试棒、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逐一对过往车辆进行酒精检测,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防、严控、严惩的高压态势。期间,同步查处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民辅警在坚持文明理性执法的同时,大力宣传酒醉驾违法的危害性,告诫大家养成“珍爱生命,远离酒驾”的习惯,提醒乘车人主动抵制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后驾驶营运车 这代价大了
近日,监利交警大队联合汴河派出所民辅警在监利市汴河镇沿河路汴河派出所门前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发现一可疑车辆并迅速将其拦停,随即对驾驶员郑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核实,发现郑某所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事故牵出醉驾,栽了!
4月14日22时许,洪湖交警大队五中队接燕窝派出所转警处置一起交通事故警情时,查获一名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
经查,违法行为人夏某龙饮酒后驾驶鄂A0***U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燕窝镇街道顺丰快递门前路段,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及两车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在勘察取证时,发现夏某龙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对夏某龙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将其带至洪湖市新滩卫生院抽取血样,送往司法鉴定部门作进一步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荆州交警提醒每位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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