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
“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
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
流转药品处方
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4月11日
荆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副主任肖青
做客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行风热线》节目
重点就“双通道” “单独支付“ 药品的
管理要求、报销比例
等相关政策
与广大市民对话交流
什么是“双通道”药品?
是指纳入“双通道”管理机制的药品。
"双通道"管理机制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2021年,荆州市将在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中一部分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以及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国家谈判药品主要是指被列入国家谈判药品范围且在谈判有效协议期内的药品。
什么是“单独支付”药品?
“单独支付”药品,指纳入"单独支付"管理范围的药品。属于“双通道”药品中用于罕见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疾病治疗的药品,以及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适合门诊治疗的药品。
“单独支付”药品职工报销77%,居民报销60%。
“单独支付”药品费用不设付线,不单独设定年度支付限额,计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参保人享受“单独支付”药品待遇后,不重复享受门诊其他待遇。个人自付费用不纳入门诊统筹起付线累计。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单独支付”
药品备案?
参加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经诊断需要使用“单独支付”药品,且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需申请“单独支付”药品备案,备案通过后享受“单独支付”药品待遇报销。
如何查询药品是否纳入
“单独支付”药品?
参保人可以在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进入首页的“我要查”后,下滑至公共查询栏目,点击进入“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查询”页面。选择医保区划至荆州市,在药品名称栏输入药品的注册名称,点击查询。
“单独支付”药品备案申请指南
线下途径:参保人需要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单独支付”药品的相关病历资料,到双通道定点医院医保科或各县市区医保服务窗口填写单独支付药品备案申请表进行申请。
线上途径:参保人在支付宝或微信的“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等网上平台上传材料,即可直接申请。
“单独支付”药品在外地如何使用?
省内:异地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省外:提交相关的购药发票、结算清单及双通道责任医师处方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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