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公安局关于有奖举报
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禁毒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鼓励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人提供吸食、注射毒品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根据举报线索每查获一名吸毒违法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
二、举报人提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及非法持有毒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000元人民币。
三、举报人提供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或非法制贩、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构成行政案件,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构成刑事案件,一次性奖励2000元以上人民币。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10或0716-7819510。
(二)来信举报:石首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三)现场举报:石首市绣林街道建宁大道588号(石首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或辖区派出所。
特此通告
石首市公安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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