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私存私运餐厨垃圾:荆州区突击检查重点餐饮街区

江汉风报道:近日,荆州区城管执法局联合东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对辖区重点餐饮街区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查看餐饮店餐厨垃圾处置情况,查处一违规餐饮商铺,责令其限期整改

3月27日,通过此次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万达金街某餐饮店老板未按规定使用专用厨余垃圾桶,并自行购置不符合标准的油水分离器,将餐厨垃圾中的油脂与残渣分离后私自存放。经调查,该商户前期多次以“垃圾桶数量不足”为由,拒绝按规投放,且专业单位在为该商户配足4个垃圾桶后仍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联系万达物业,依法对涉事油水分离器进行暂扣。由于,该涉事商户未配合收运,存在流向不明风险,城管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今年以来,荆州区城管执法局以‘源头管控、长效治理’为导向,对全区餐饮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新开业餐饮单位开展“入户式”指导,对接收运企业动态增补专用厨余垃圾桶,力争实现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覆盖率100%。

荆州区城管执法局提醒:荆州区餐饮户,请自觉履行责任,依法依规投放餐厨垃圾,所有餐厨垃圾(含废弃油脂)必须投放至指定收运企业提供的专用垃圾桶,严禁私自处理或交售无资质单位,共同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与食品安全底线。监督举报电话:0716-8411288。

注意:《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王晓艳  通讯员:李梦雪/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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