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刚率执法检查组到江陵县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内荆河月亮湾段面、西干渠熊家河尾水闸段面、石子渊湖泊等地,检查工业企业节水、黑臭水体整治、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综合工程建设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江陵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
汪刚肯定了我市执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取得的积极成效,尤其在落实水资源约束、强化取水许可管理、推进水生态保护、培育节水型社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履职尽责,筑牢水资源保护法治保障。要坚持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布局,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化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持续发力,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涉水法律法规更好贯彻实施。
市人大农村委主任委员刘中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华以及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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