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近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汲取安全教训

江汉风报道:交通安全关乎生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话题。稍有不慎,交通事故可能给人们带来巨大的伤痛和损失。今天,我们将盘点近期几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以警示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

这是去年12月20日凌晨1点,在江津东路与深圳大道交叉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视频显示,一辆白色小车沿江津东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此时,一辆三轮摩托车斜插横过道路,两车相撞。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李辉介绍:“这起事故中,白色小车属于正常通行,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压越双黄实线并且还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经调查,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肖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车辆无牌,最终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造成肖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李辉表示:“如果肖某某遵守交规,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其负此次全部责任,得不偿失。”

逆行是道路交通中极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危害不容小觑。去年12月21日下午2点多钟,在明珠大道与红门北路交叉口,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左转时,被迎面而来的小车撞倒。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李辉介绍:“视频中可以看到,电动车自行车当时有逆行的行为。此外,还闯红灯、未遵守交通法规,小车驾驶员疏于观察。”

经详细调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且违反载人规定,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小车驾驶员行经交叉路口时未按照操作规范驾驶,确保安全,这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李辉表示:“电动自行车属于肉包铁,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遵守交规,戴好头盔,不超速不超员,安全才能回家。”

今年1月3日凌晨5点多,郭某某驾驶小车沿沙市区跃进路由东向西行驶,秦某某驾驶小车沿红星路由北向南行驶。在交会处,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及围墙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李辉介绍:“此路口没有红绿灯、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作为驾驶员,在进入这样的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此外 ,驾驶员秦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未控制好车速,两人均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记者:彭军/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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