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2024年12月20日09时40分许,一辆黑色荆州籍小型轿车从沙洋县驶入荆州市境内时,被智慧交通平台预警,车辆驾驶人涉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五大队闻令而动,通过大队指挥室迅速锁定该车辆,在车辆沿2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318国道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查获。
在现场对车辆驾驶人李某进行盘查过程中,李某却突然向民警出示了一本A2型机动车驾驶证,表面虽看似没有问题,但仍被民警发现了端倪。经查,李某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与其本人实际身份信息不相符合,且通过核查,李某本人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确为吊销状态,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李某现场口头传唤至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进行调查。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某承认其本人于2011年因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其驾驶证被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目前属于无证状态。李某供述现场向民警出示的驾驶证系其亲兄弟袁某的,李某于2023年12月至袁某家中,在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本已经破损的A2型驾驶证私自拿走,并将驾驶证照片替换成其本人的照片变造了这本驾驶证,同时利用其本人与其亲兄弟袁某长相相似的特征,想以偷梁换柱的方式达到不被交警识破的目的。
办案民警通过与荆州市公安局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分局民警共同研究分析案情,李某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分局刑侦部门,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彭军 通讯员:杨乔/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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