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谁想到承包的60余亩林地却是公益林,砍伐林木犯了法,不卖林木承包费打了水漂。幸好,咱们检察官支持我们搞林下经济,极大地挽回了我们的经济损失。”日前,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不起诉案件回访时,当事人张某某指着承包的林地激动地道谢。
早在2022年9月,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张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采挖了自己苗木公司承包的H林场省级公益林上的林木,其中有18株香樟树被售卖。案件移送至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张某某采挖林木后,把质量好的树木截杆平头后就地移栽,并在林地内加种了其他树种,还安装了植被灌溉设施。被售卖的18株香樟树立木蓄积量仅为4.51立方米,且张某某主观上并不知晓该林地为省级公益林,其采挖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土壤肥力,改善树木的成长环境。鉴于张某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荆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花费70万元承包的林地系公益林,林木不能作为商品交易,那企业投资如何挽回呢?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引导张某某的苗木公司在该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既保护了公益林又让企业开辟了新的发展道路。在检察官的建议下,张某某开始在林地内种植花生、玉米、红薯等低矮农作物,并规划发展中草药产业链,以期实现“借绿生金”的目标。
回访中,检察官看到,张某某辛勤耕耘的玉米田已喜迎丰收。张某某和妻子激动地向检察官倾诉说:“今年,我们已经收获了一万斤玉米及大量花生、红薯。明年,我们打算尝试种植中草药,希望我们前期的投资能够回本获利。”
(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张宝方/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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