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调查|老人摔倒了扶不扶?荆州市民有答案

江汉风报道:“老人摔倒了扶不扶”困局由来已久,也是很多人内心纠结的问题。有时候救人得到感谢,有的时候却惹祸上身,这样的现状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面临“扶不扶”困局。如果是你在路上遇到摔倒的老人,你会给予帮助吗?就这个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近日,在松滋市斯家场镇,一位老人突然倒地抽搐,情况危急,幸运的是,晨跑路过的斯家场镇卫生院医师赵宜林果断选择了出手相助,获得了广大网友的纷纷点赞。另一位见义勇为者小孟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近日,在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小孟发现了一位躺在路边的老人,他没有多想便上前询问情况,并联系了老人家属。然而,老人起身后却指责是小孟撞倒了自己,还掌掴了小孟五巴掌。警方通过调取公共场所视频还了小孟清白,老人也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200元。面对这样的案例,网友墨海飘香表示“纠正社会不正之气,让好人不再心寒”,网友发猫表示“就是因为这些人,寒了心也小了胆”,网友依然则为少年感到担心,认为“没有这监控真的是说不清了”。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的看法,很多受访者们表示自己会选择帮助他人。

市民王女士说:“会,每个人都会老的,我想我以后老了大家都有这个思想,然后帮助我,也有被讹的事情发生,但我希望大家不要往那方面想。”

市民韦先生说:“我自己的话也是有点害怕,但是会去帮助,但是需要的时候在有人见证的情况下还是会去的,风险绝对会有,但是有人证实的话就可以。”

受访者们也表示,自己会在帮助他人的同时提前做好准备,保护好自己。

市民袁先生说:“现在可能不会那么冒昧,因为我之前在武汉有碰到过这种,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要去帮这个人,但我没有冒昧地去扶,我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或者报警电话,周边的人也看着我去做的这件事,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一定要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市民定女士说:“可能会考虑一下,可能就是先取证吧,发自内心的话应该是考虑到怎样安全一点吧,不要反而被讹。”

如何让乐于助人的人们不再心存顾虑,让真正需要得到帮助的老人得到救助?立法层面也一直在尽力破解“扶不扶”困局。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动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如何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避免纷争,记者还咨询了律师。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介绍:“我们建议在建议在救助的时候 ,如果情况不是很紧急,可以用手机拍一下之前的状况,如果身边有其他朋友的话 把救助的过程用手机进行拍摄,如果说受救助人受到的损害或者伤害比较大的话,要及时报警处理,保留相关证据,避免使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律师特别提醒,如果因见义勇为陷入“碰瓷”局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表示:“如果见义勇为者受到误解或者诬陷的,那么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报警的方式,来查清事情的真相,还自己一个清白。”

(记者:徐诗哲、韩昱久/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徐诗哲、韩昱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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