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进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电捕鱼 一男子劳务代偿151天还“生态欠账”

江汉风报道:“我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一定认真按照要求用实际行动改过自新,也会向周边群众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

近日,公安县检察官走访查看周某“以劳代偿”修复生态履行情况时,发现周某巡湖一个多月后,已从一名生态“破坏者”成为了“守护者”。

今年5月26日凌晨4时左右,周某使用电捕鱼工具在公安县南平镇松东河黄家湾段捕捞,捕捞完成准备回家时被民警抓个正着。周某进行非法捕捞的松东河与长江相通,属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2020年10月起被划定为禁渔区,实行十年禁捕。周某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禁渔期内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4年7月,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办案中,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周某磋商达成《公益损害赔偿协议》考虑到周某身患疾病家庭困难,不具有生态修复和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的能力,为兼顾恢复性司法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司法温度,检察官决定周某通过“劳务代偿”方式还清生态受损欠账。自7月3日起,周某在村“两委”的监督开展巡湖工作,直至11月30日结束。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长江十年禁渔”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禁渔期有助于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各类水生生物资源不断恢复和繁衍,切莫为一己之私让“渔网”变“法网”。

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夏海燕/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荆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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