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每一位驾驶人都应牢记的基本常识
但部分驾驶人却一而再、再而三
触碰法律高压线
7月22日,荆州交警三大队十一中队在开展早间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三次酒驾违法行为人。
当天8时许,三大队十一中队在辖区观音垱集镇正昌大道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9时15分,民警对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核实,民警发现驾驶人晁某成分别于2020年10月26日、2022年3月25日因酒后驾驶被三大队查获过。
至此,晁某成再次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于三次酒驾(涉嫌醉驾)且无证驾驶,民警对驾驶人晁某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将晁某成带至医院做进一步抽血检验。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荆州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切勿心存侥幸
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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