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江汉风记者追踪报道,楼上邻居将书房改建成卫生间,楼下居民,也就是荆州经开区联合街道东风雅苑小区的鲁先生十分担忧。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那么谁来监管这种行为?
鲁先生楼上的邻居将书房改建成卫生间,在物业公司的介入下,楼上邻居承诺不将其当作卫生间使用,但是仍然按照卫生间进行装修,这样的行为合规吗?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其中一项行为就是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于是记者来到荆州经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咨询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
既然不能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记者追问工作人员能否去到现场,对东风雅苑小区居民的改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该工作人员却要记者去找其他部门。
于是记者又来到荆州经开区联合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执法权,要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来。
业主不能将书房改建成卫生间,到底谁来对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呢?记者再次来到荆州经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系到住房保障科负责人,她说在当天下午去到东风雅苑小区了解情况。
荆州经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保障科科长介绍:我们下午过去,十楼住户很抵触,我跟物业经理再跟他约,再过来当面跟他把给卫生间的事情说一下,如果他整改了,还可以,如果不改,如果蛮抵触,或者不配合,我们可能要进行处罚。
目前荆州经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需要联系业主,对业主书房改建卫生间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我们也会继续关注事情进展。
(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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