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低保金已经从原来的每月250元提高到600元啦,多亏了巡察组的同志,太谢谢你们了……”洪湖市汊河镇小港村村民郭某在巡察组进行回访时激动的说道。
洪湖市委第四巡察组在汊河镇小港村低保户郭某家入户走访时,巡察组工作人员问道:“大哥,您家的低保金能按时领到吗?每个月能领多少?现在家里还有没有什么困难?”
“能按时领到,但由于我身患心脏病和糖尿病,心脏还做过搭桥手术,一直需要靠吃药维持,基本上不能干啥体力活,没有收入。儿子又在小港中学读初中,医药费、学费、一家人的生活费加起来,开销越来越大,有点吃力。”郭某如是说。

巡察组随即来到小港村支部了解相关情况。原来,郭某2022年患重病做了手术,2023年3月申请办理了低保,但每月领到手的低保金仅有250元。郭某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和爱人身体也都不怎么好,只能靠在家种地和偶尔做服装零工来维持生计,家庭负担很重。
鉴于郭某的困难程度,巡察组建议小港村委会对郭某家庭收入进行了重新核算,其符合低保补助金动态调整政策。在巡察组的督促下,小港村及时将郭某一家的申报资料递交到汊河镇申请办理。目前,郭某一家的低保金已调整至每月600元。同时,巡察组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汊河镇党委,要求镇党委举一反三、加强低保户的动态管理。
“低保政策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众最低生活的救助制度,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群众事无小事,巡察监督越到基层,越要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入手,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揪心事,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市委第四委巡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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