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是消费者,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聘请第二批荆州市消费维权社会调解员,积极参与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
调解员人选采取个人申请与推荐上报方式产生,经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研究决定,最终从候选名单中确定31名申请人成为荆州市消费维权社会调解员,并现场颁发聘书,社会调解员们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维权经验,将充分发挥各自特长领域的专业知识,通过协助市消委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服务荆州消费者。
荆州市消费维权社会调解员许靓靓表示:“作为一名社会调解员,我有义务有责任帮助消费者进行消费维权,我在家装行业做维权服务已经将近10年时间,我们在做调解服务的时候,会倾向消费者,根据消费者的意愿和他的诉求,对商户进行一个协调和沟通,尽量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和权益。”
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为大家现场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维权专家代表与大家交流经验,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法制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荆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张琼说:“社会调解员主要是调解全国消协组织和湖北315和解平台的消费投诉,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委托消委的消费投诉,还有市行业机构受理的消费投诉,以及专业性较强的消费投诉,希望我们社会调解员今后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效、更专业的服务。”
(记者:陈明阳/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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