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
荆州海事局发布
《关于实施汛期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各船舶、有关单位:
目前,葛洲坝下泄流量已达到39900m³/s,对辖区船舶通航安全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辖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荆州海事局决定自即日起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7月14日14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管制水域
长江中游五马口至鸭子口(长江中游航道里程327km-499.3km)。
三、管制要求
(一)港内游览观光船、船舶污染物接收船和流动加油船等港内作业船舶暂停营运。
(二)禁止船舶释放附属艇(交通艇)航行。
(三)每日19时至次日06时,禁止载运砂石船舶航行。
(四)渡口达到停航封渡水位线或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停航封渡指令时,相关渡船停止渡运。
(五)各船舶锚泊期间应加强巡查值守,抛双锚、下足锚链,留足安全距离。
(六)经主管机关批准,上述船舶实施紧急救助等特殊情况时,可免除临时交通管制。
荆州海事局
202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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