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即日起至12月31日,荆州市启动2024年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更好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根据相关规定,返还对象是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非劳务派遣企业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申报;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所有企业须在社保系统内自行完善“单位规模、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否则无法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根据规定,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联系方式:0716—8516544 8517186 8517122
QQ群:773658208 1070267964 651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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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州市本级2024年稳岗返还业务流程
2、荆州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工作指南
(记者:王子瑶 通讯员:余小雪/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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