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之约”惹争议 沙市区法院多案联调快解纷

江汉风报道:租借飞机遭遇费用争议,如何在法理与情理间找到平衡点?近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巧用“多案联调法”,成功化解一起涉及飞机租赁的复杂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交上了一份新颖答卷。

纠纷始于2018年的一份“天空之约”。湖北某航空公司与北京某信息公司签订了一份飞机租赁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服务基础费用为70万元,包含了60天的飞行天数以及50个小时飞行时长。超过60天的每天增加5万元飞行服务费,超过50个小时的飞行小时数的,每小时按照1.2万元收取作业小时费。

最终根据生产作业确认书,确定了飞行89.44小时,飞行天数为78天,按照合同计算飞行服务费应为122.34万元。此后,双方协商一致将费用调整为100万元。但在最终付款时,双方却产生了分歧,湖北某航空公司遂将北京某信息公司告上了法庭。

湖北某航空公司称,合同约定条款清楚,且协商的100万元也获得了双方的认可。北京某信息公司则辩称,当初合同约定是70万,航空公司单方面提出增加结算金额,信息公司不同意。当初口头同意将项目金额调整至100万元,也是因为被航空方扣留了价值1000万元的数码航摄仪,不得已而为之,不代表其真实意愿。因此,信息公司不愿意支付100万元费用,并要求以数码航摄仪上的GPS设备记录的原始作业时间数据作为结算的依据。

面对这场“云端”纠纷,沙市区法院承办法官积极展开调解工作,她发现,原告航空公司在该法院还是另一起飞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而信息公司的股东之一、中航某信息公司还欠付其113万余元的服务费,该案正在外地法院审理中。

3起案件像一把“连环锁”,既在司法上相互独立,又在财务上密切相关。“解开一环就能破解全局”,承办法官巧妙运用“多案联调法”,对每个案件的涉案金额、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关系进行了细致分析,创造性地提出将所有关联案件的金额进行整合抵扣的方案。

为了让双方修复信任,更好的接受这一方案,承办法官还将采用“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的方式,积极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均接受了调解方案。此后,法官还安排专人跟进,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全面、及时地履行,真正实现多案联调,一揽子解决所有纠纷,企业利益得到实质性保护。

(通讯员:林小丽、张世君/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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