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荆州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27日夜间到29日上午,荆州市有持续强降水过程,过程累计雨量80~150毫米,局地200毫米以上, 最大小时雨强50~90毫米。
根据目前全市汛情情况,符合《荆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 案》中有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市防指决定于6月27 日22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各县(市、区)防指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防指领导要按照应急响应的有关规定靠前指挥,依 法、依规、依预案指挥调度防汛救灾工作。要加强会商研判, 做好科学调度。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通畅。要做好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突出重点防范,持续隐 患排查。要严肃防汛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要强化宣传引导,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江河湖库防洪安全。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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