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丨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61件 荆州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江汉风报道: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9年-2023年)》,通过多种图表类型和详实数据,展示荆州市环境资源案件数量、类型构成、所涉管理领域等方面的对比与变化,分析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介绍两级法院近五年来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科学谋划。

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近五年来,荆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61件(公益诉讼案件97件),其中刑事案件637件,民事案件421件,行政案件103件。

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荆州法院审结的长江流域荆州段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从120件下降至52件,长江禁渔效果显著提升。荆州法院全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司法保护基地”工作格局,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13个、长江保护增殖放流基地3个。石首市法院探索“法院+”保护模式,重点辐射保护故道湿地及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全力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全面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营造更加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荆州法院环资审判通过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多措并举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努力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

为强化环资“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荆州两级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13个,包括环境资源审判团队9个、生态巡回法庭4个,抽调民事、行政、刑事法官40余人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

2022年,洪湖市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等9个部门共同会签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司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与当地河、湖、港、库管理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实现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主动借力借智区域协作,深度融入“宜荆荆恩”、环洞庭湖司法协作体系、湿地与湖泊共建框架协议,承办湘鄂赣长江湿地司法保护联合调研,稳步推进长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大格局,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筑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法治屏障。

为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机制,2019年以来,荆州法院增殖放流1367万尾,补植复绿207万尾,判处生态补偿金1139万元。今年1月,石首市法院与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全省首个《石首市生态环境损害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石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

荆州法院1个案件入选第七届“中国十大公益诉讼”,1篇文书荣获全国特等奖,4个案件入选全省、全国典型案例,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环资审判先进个人。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张薇/编辑:朱佳敏/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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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张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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