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税务局:税宣与普法同行

江汉风报道:在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荆州区税务局紧密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广大群众送去“普法大礼包”。

多样宣法  “典”亮生活

为渲染浓厚氛围,该局充分发挥机关、税源管理单位LED显示屏以及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厅电视大屏作用,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公益视频、活动海报、宣传标语,让税务干部、进厅办税缴费群众、沿街路过人群都能置身于民法典宣传的“法治海洋”之中。

为持续引导全区税务系统深入学习民法典知识,荆州区税务局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通过答题的形式重点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促使民法典知识融入日常工作,确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荆州区税务局还借助开展“三问进万企”走访活动契机,同步开展上门式普法,向企业宣传民法典中合同、侵权责任、物权、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等方面热点内容,为企业送上民法典宣传册,倡导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板凳普法 “典”亮乡村

“如果把车借给别人发生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微信借钱,对方改了微信号怎么追债?”“网上购物快递丢了找谁赔偿?”……在荆州区税务局包联驻点的八岭山镇石马村,荆州区税务局“法治专员”普法小队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案例一一为村内“法律明白人”代表解答问题。

为进一步增强村民法治观念,助力乡村法治建设,荆州区税务局与石马村一起举行了一场民法典专题板凳普法宣讲会,通过以案说法释理、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与村民们“面对面”“零距离”互动沟通,重点讲解了胎儿能否继承遗产、损害特定物可精神赔偿、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高空抛物的相应责任等村民关心关注的各项内容。  

“唠家常”的间隙,税务“法治专员”同步向大家宣传并讲解了农业农村发展税费优惠和村民关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今后,荆州区税务局还将继续拓展税务“法治专员”服务场所,引导更多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今天收获满满,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和税费政策。”石马村支部孙书记高兴地说道,“我也要把今天讲到的知识宣传给更多的村民,让大家今后遇到矛盾纠纷时都能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防范个人法律风险。”

游玩学法  “典”亮权益

“我现在是在沙市区租房住,如果在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把房子给卖了的话,我的租房合同还有效吗?”荆州博物馆的游客张女士看到税务干部在宣传民法典后,向前询问道。“郢税帮”成员听完问题后指着民法典宣传册上的内容向其介绍道,“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民法典在保护您的权益。”

在荆州博物馆,游玩参观人数众多,年龄层次、人员结构丰富,正是开展依法治税宣传的好阵地。荆州区税务局“郢税帮”宣传服务团队找准民法典与税法结合点,走进馆内,面对面向游客宣传普及税法知识和民法知识,用税务行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走进群众身边。

“之前认为税务干部只宣传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没有想到还宣传民法典知识,玩到了也学到了。”来自石首的游客康女士说道,“在感受荆楚瑰宝震撼的同时,不仅把之前没有弄懂的社保问题给问清楚了,还学到了小区车位归属和使用、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民法知识,这些权益知识都有大作用。”

通讯员:向曙升 李倩/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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