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5月26日晚,一名初中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被荆州交警二大队交警当街拦停,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9时30分,该大队八中队巡逻民警接大队指挥平台指令:一位初中同学报警称,塔桥北路某小区外有同学在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有一定的危险性,希望警察叔叔来管一管。
民警立即驱车快速向塔桥北路某小区驶去。到达现场,两名初中生称是他们报的警,而另一名骑行的初中生见到警察过来,已经把电动自行车放好。该同学表示,因为觉得好玩,便将家里的电动自行车骑上辅路。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未成年人违法驾车存在严重隐患,危及出行安全。最后该同学真诚认错,并表示一定不再偷骑电动自行车。
交管部门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最低年龄限制为16周岁,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教育孩子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防止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记者:佘海艳 通讯员:韩亚珺/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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