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荆州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实施臭氧污染临时管控的通知

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管理
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对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水泥生产、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执法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部门要安排专人盯守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对异常数据及时核实,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功能区。以下均涉及各县市区、功能区,不再列出)

强化移动源排放管控
严格落实重点区域交通管控措施,严查货车超载、非道路移动机械非法上路等违法行为,加大“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执法力度,加强对学苑路、荆东路、园林路、相府路等重点区域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
加大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检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油罐车8时-18时期间停止装卸油品作业,鼓励社会公众夜间加油。
严禁汽修行业露天喷漆,鼓励建有标准喷漆房并配套VOCs治理设施的汽修门店8时-18时停止喷漆作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餐饮油烟管控
加大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力度,重点对餐饮高峰期(晚上17时-24时)开展现场检查督办,严格查处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
加强禁烧督查巡查,利用“蓝天卫士”、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火点并妥善处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8时-18时日照强烈时段,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摊铺沥青等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场所洒水雾炮装置做到应开尽开,鼓励建筑施工工地暂停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加大雾炮洒水作业频次
重点时段(10时-20时)围绕重点区域实施不间断洒水、雾炮作业,同时严防人为干扰站点数据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值守和会商研判工作,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提出精准管控建议措施。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临时管控解除时间根据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另行通知。

究竟什么是臭氧?
臭氧,是氧气的一种同素异形体,比含2个氧原子的氧气多1个氧原子,常温下是一种有特殊臭味的蓝色气体。



而对流层中的臭氧不仅是温室气体,还是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组分,能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引发的光化学烟雾。因此,臭氧有着在天为佛,在地为魔的称号。


何时会发生臭氧污染呢?
臭氧污染并非直接排放导致,是由进入到大气中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阳光下发生大气光化学反应产生的,属于大气二次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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