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调:“巡视期间,对反映集中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可以按程序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处置如何做到及时?在日前开展的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中,沙市区委巡察办积极实践探索完善边巡边查工作模式,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立快结,不断提升巡察监督效果。
“A局4名工作人员利用出差机会,公款旅游,已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启动‘边巡边查’程序,移交纪委办理。”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在组务会上反映了这一情况。在进驻被巡察单位的第四天,经过对初步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该组就通过“边巡边查”绿色通道,将此问题移交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办理,仅用5天时间完成初核,转为立案。
在本轮巡察中,沙市区委巡察机构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的贯通协作,由联系被巡察单位的派出纪检监察组或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相关巡察组不驻组的副组长,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同步授权,参加巡察组组务会、被巡察单位汇报会、班子成员个别谈话等重要环节工作,研究会商复杂疑难问题和问题线索,协调开展立行立改、边巡边查,跟进抓好整改监督。
“推行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机制,一是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熟悉情况的优势,带着日常监督掌握的问题去巡察,可以快速锁定目标。二是发挥业务精通的优势,调动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线索的主观能动性,精准核实问题。三是推动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了解巡察监督的理念方法,用巡察的视角和思路发现日常监督未曾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检视自身履职短板不足,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将派出纪检监察组打造成永不撤点的巡察组,可谓是一举三得 。”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
为保证边巡边查的质量和效率,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靠前指挥,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机制,明确要求巡中移交的问题线索,必须在完成驻点巡察后一个月内结案。
“某局违规发放通讯费补贴,6天转立案;某工作人员多领取驻村补贴,5天办结......本轮巡察中通过实行边巡边查工作模式,缩短了初核时间,一些事实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基本能在一周内完成立案,让巡察更有声威。”区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表示。
据悉,沙市区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自3月启动以来,已移送问题线索11件,其中采取边巡边查模式、推动巡中成案7件,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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