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 荆州区公安铲除罂粟626株

江汉风报道:春暖花开,草长莺飞,正是种花赏花的好时节。但是有一种花种不得那就是罂粟!罂粟是毒品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对于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荆州区公安依法予以打击,坚决铲除!

4月23日,李埠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万城村村民刘某家的菜地里种植了罂粟109株。经查,刘某听信他人说“罂粟苗做菜好吃”便种植了一些。目前,所有毒品原植物罂粟已被依法全部铲除,民警对刘某进行禁毒普法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日11时许,李埠派出所民警巡查时,发现李埠村村民李某的菜地里种植了罂粟毒品原植物20株。经询问,李某听说罂粟能防治家禽疾病,遂进行种植,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普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李某对自己种植罂粟的行为后悔不已,在民警的见证下主动将罂粟全部铲除。

4月22日,北门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发现42株罂粟,现已全数铲除。

4月24日,御路口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共发现罂粟27株,现已全数铲除。

4月25日,弥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发现罂粟共209株,目前已全数铲除。

4月25日,东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罂粟20株,目前已全数铲除。

4月26日,川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共发现罂粟8株,目前已全数铲除。

今年来,为确保辖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荆州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全域拉网式清查行动,民警深入居民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及可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重点场所进行实地排查,切实做到“不漏过一户、不放过一处、不留一块死角”。截至目前,已办理行政案件21起,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626株。

下一步,荆州区公安分局将采用“无人机空中巡查+人工踏查+广泛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

(记者:柳波/编辑:朱佳敏/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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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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