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千古佳话来源于邻里间的相互礼让。近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人民法庭利用“三地三调”工作法,成功调解一起因占用公共区域私自搭建引发的邻里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该调解工作法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这个工作法是如何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呢?我们一起来看。
陈某与李某是邻居,双方的房屋相邻而建,中间有一条公共通道。李某一家为了生活便利在房屋外搭设了雨棚,对陈某一家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双方为此事多次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后陈某一家诉至川店法庭。
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人民法庭庭长 杜青青:其面积覆盖至公共通道,致使雨水冲刷陈某一家房屋的外墙和窗户,甚至通过外墙渗透至屋顶、内墙及地面,陈某一家要求李某拆除雨棚,该纠纷历经四年,经过村委、政法办、司法所等部门的多方协调,仍未达成调解。
接到案件后,法官通过分析案情,又考虑到双方是邻居,认为判决结案并不代表事情结束,化解矛盾才是其中关键。
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人民法庭庭长 杜青青:如果只是简单一判了之,将会使今后的邻里关系“雪上加霜”,要做到案结事了,必须从修复双方邻里关系入手。
为了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法官积极与政法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沟通联系,利用“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纠纷同调”方式,多次前往纠纷地进行查看,一边向当事人普及《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一边运用“六尺巷”典故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对立情绪得到缓和。
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人民法庭庭长 杜青青:我们还与居委会进行了多次沟通,他们最终也同意了承担雨棚处置、排水沟修建的相关费用,最后这起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案结事了。
近年来,荆州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加大普法力度,拓宽普法教育渠道,围绕容易引发矛盾的赡养抚养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深入现场“听、看、量”查清案件事实,通过与基层组织对接,实现诉前、诉中案件的联动、联调,使一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诉前,扩大诉源治理“同心圆”。
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人民法庭庭长 杜青青:第一时间全方面了解案情,理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针对诉求向原被告双方释明诉讼风险,促使双方当事人产生调解意向,在调解过程中,找准调解中出现的堵点和难点各个击破,最终形成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的调解方案,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记者:徐诗哲 刘畅/编辑:陶威/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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