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误闯民宅 警民携手救助放归自然

江汉风报道:3月19日上午,热心市民张先生前来石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求助,称自家屋里飞进来一只猫头鹰,怕贸然行动会伤害到它,因此求助警方。

民警通过与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确认该呆萌“小可爱”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经仔细检查,猫头鹰精神状况良好,具备放生条件。为确保猫头鹰安全,民警将猫头鹰带到树林将其放飞,回归大自然的怀抱。

警方提示: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个人不能随意饲养,在遇到野生动物受伤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求助,由专业救助人员施救,避免因贸然施救导致自身或动物二次受伤。

(记者:柳波/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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